项目概况 南雄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282-202012-361007-0030
项目名称:南雄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交货期 1 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配套设备 1批 258.00万元 258.00万元 序号2、3、4的产品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序号1的设备可视儿童康复中心装修情况及现场是否具备安装条件而定,经采购人同意可延迟交货。 2 婴幼儿营养综合监测系统 1套 46.00万元 46.00万元 3 儿童综合素质评估系统 1套 21.00万元 21.00万元 4 微量元素分析仪 1套 35.00万元 35.00万元 合计 360.00万元 360.00万元 注:(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序号2、3、4的产品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序号1的设备可视儿童康复中心装修情况及现场是否具备安装条件而定,经采购人同意可延迟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设备及其配套耗材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同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2 月29 日至2021 年 01 月 0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0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购买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雄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雄市水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751-3860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联系方式:0751-8887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0751-888908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