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食品检验耗材资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1-8404
项目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食品检验耗材资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包号 | 包组名称 | 最高限价金额 (所报包组所有产品单价之和的最高限价) |
01 | 试剂和玻璃仪器 | 人民币201,395.30元 |
02 | 备品和标准品 | 人民币1,919,241.20元 |
03 | 培养基 | 人民币1,110,462.50元 |
注:本项目每包都给出每个产品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每个产品报价必须低于每个产品的最高限价,如超出每个产品的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试剂和玻璃仪器 |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 部分产品进口(见参数) | 见附件 | 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 |
02 | 备品和标准品 | 见附件 | |||
03 | 培养基 | 见附件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本项目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有效。按需方实际需求签订每批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要求国产产品14天内交货,进口产品交货时间为3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
方式: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邮寄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联系方式:024-23492112
邮箱地址:s804581498@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161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90号
联系方式:张超024-2986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宋安024-23492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安
电 话: 024-2349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