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九师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1-ZC0011
项目名称:第九师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73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总院:核磁共振、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钼靶机)、麻醉机等;
161团分院: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162团分院:吸痰器、低速离心机等;
163团分院:血球分析仪、免疫定量分析仪等;
164团分院:低速离心机等;
165团分院:离心机、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
166团分院:全自动血沉动态分析仪等;
167团分院:电动低速离心机等;
168团分院:无创呼吸机等;
169团分院: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等;
170团分院:台式低速离心机等;
团结分院:离心机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计量检定工作并出具相关检验报告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 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须具备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提供证明材料),且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覆盖本次采购范围;(5)投标人从事检测的人员应具备质控、校准的资格,并提供相关资格合格证书,至少2人。(6)投标人须提供检测项目的能力资质证明材料。(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至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方式:线下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第九师军垦路老粮食2楼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
地址:第九师医院
联系方式:封帅18097591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挚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第九师军垦路老粮食局二楼
联系方式:朱良、赵佩佩13565279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封帅
电 话: 1809759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