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1493
项目编号:NXHXC-202106
项目名称:彭阳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4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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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20000 | |
彭阳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10000 | |
彭阳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医用内窥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18000 | |
彭阳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72000 | |
数量合计: | 5 | 预算合计: | 14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投标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需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6)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内,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7)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7-10 00:00:00 至 2021-07-16 23: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彭阳县悦龙山
联系方式:09547014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华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金城阳光佳苑
联系方式:1899541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耀宏
电话:0954701457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珺
电话:18995412899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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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设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华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