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1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1+x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1+x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09985(万元),更正为:2.0847(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1+x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西藏梵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更正为:拉萨惠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1+x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1,399,900.00元 ,更正为: 1,389,800.00元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我单位委托代理的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1+x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藏财采办【2021】73号文件要求,原第一中标候选人西藏梵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无效,取消该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剩余有效投标人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六条要求,即剩余有效投标人仍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西藏梵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文件藏财采办【2021】73号文件要求投标无效,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仍有三家及三家以上。
我单位拟建议按照评标委员会评选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拉萨惠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城关区夺底路68号
联系方式:魏警官、1771190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1单元9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16605332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660533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