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文件近日在医药圈广为流传。
《通知》要求,国家医保局将针对“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进行全面的梳理挂网监测排查。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过去,各省一直在开展挂网价监测。这次国家医保局以逸待劳,让药企自己调价。《通知》指出,要提醒医药企业主动调整挂网价格,正式约谈提醒后药企仍推诿、拒绝纠错可按规定给与信用评价。
而且,这次针对“四同药品”的通知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自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2年5月上线以来,各省实际已经建立起来监测所有挂网药品价格的网络。此番省际药价专项治理,意味着所有挂网价格可自动抓取,一旦出现违规,就可能受到严肃处理。
五类药品挂网价格迎来专项治理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划,本次专项药价专项治理行动将分为常规挂网药品,全国集采药品、省际集采药品、医保谈判药品以及不活跃药品等5大类。
涉及面最广、企业最关心的无疑是:常规挂网药品的治理要求。《通知》指出,指导医药采购机构原则上以挂网监测价为参照,主动调整针对本地区的偏高价格,回归至官网监测价或以下。
全国最低价联动的政策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从各省披露的整改公告来看,往往是监测出一批、通报一批、限时整改一批。通报品规数量一般也就几百上千个,然而各省动辄数万个挂网品规。各省药品挂网工作存在时间差,这也导致常规药品价格不能完全实时联动。
靠各省监测、督促调价的思路,好似按下葫芦浮起瓢,很难真正实现全国最低价。
药企其实并不都喜欢存在价差的市场。“四同药品”在不同省份之间的价差,逐渐演变出区域串货、带金销售等诸多行业顽疾。
这次医保部门特别针对集采品种,有新的规定:国家集采中选品种在供应省份执行协议价格,在非供应省份合理协同并执行协议。前七批集采中选品种鼓励药企主动调整至不高于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第八、九批国家集采中选在非供应省份价格偏高,药企应主动调整至不高于中选价1.5倍,不得以撤网等方式规避价格协同。
这意味着,今后集采中选产品若要享受医保结算的待遇,零售价格都会受到限制。
《通知》还指出,省际联盟集采的中选产品,在非供应地区如果价格偏高,需按要求调整至价格监测或以下,或按既定协议执行。此外,医保谈判或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对于一些冷门品种,《通知》规定,医疗机构采购不活跃药品时,原挂网价低于挂网监测价的自动重新激活,按挂网监测价转入活跃区管理。
多项处罚措施力保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本次药价专项整治行动要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要知道,今年国家医保局重点工作就是整治挂网药品价格,因此不排除后续还会有进一步的举措。
药价一目了然,各地就只能按照全国最低价进行挂网销售。中国医药行业整体发展不平衡,过去,药品在各地的挂网价不能保证完全透明。即使采取全国价格联动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各地推进进度不一,调整节奏也很难统一。
药品挂网价乱象一旦得到治理,至少在形式上就完成了中国药品价格的统一,为下一步跨省医保通办等便民举措打下了基础。
这次药价专项整治行动配合了专门的惩罚措施。网传这份《通知》明确,申请挂网、撤网的药品,除符合本地区现有规则要求外,将采取暂停受理低价药品撤网申请,暂停受理高于医疗机构试剂采购价药品挂网申请,暂停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过评药品挂网申请等多项处罚。
为防范挂网药品突击涨价等违规行为,《通知》对过评药品还提出:高于原研药、参比制剂要进行挂网监测价,原研药或参比制剂未在国内上市,后续挂网药品超过首个过评企业需挂网监测。
业内普遍认为,这次整治是要彻底解决“四同药品”的挂网价格问题,这意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已开启,产品“价格联动”是今后医药商业逻辑的基础。
随着药品价格“全国一盘棋”, 药企在各省之间寻求药价空间的做法将成为历史。国家医保局2022年8月公开答复人大代表的建议中就提出,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挂网和交易规则。如今来看,这只“靴子”正在加快落地。
撰稿|雷公
编辑|江芸 贾亭
运营|朱颖
图源丨视觉中国
本文来源:健识局 作者:健识局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