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0-11-08 21:34 |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产品名称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品牌名称 | 瑞星 |
注册商标 | 瑞星 |
国家基药 | 否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呼吸科 |
适应病症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规 格 | 10ml*6支 |
主要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性状剂型 | 合剂 |
销售包装 | 纸盒 |
运输包装 | 纸箱 |
功能主治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补充说明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经销企业 |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ATC分类】R05F
【编码】ZF01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