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0-11-08 22:00 |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产品名称 | 一清颗粒 |
品牌名称 | 龙璞灵 |
注册商标 | 龙璞灵 |
国家基药 | 是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耳鼻喉科 |
适应病症 | 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规 格 | 7.5g*14袋*120盒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销售包装 | 纸盒 |
运输包装 | 纸箱 |
功能主治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补充说明 | 药性分析 方中黄连、黄芩清热解毒,黄连重于清心胃之火,为君药。黄芩重于清肺胃之火,并可凉血止血,为臣药。大黄清热解毒,攻积泄热,使热邪从下而去,即所谓“釜底抽薪”,为佐。大黄尚可祛瘀以止血。诸药相合,共奏清热泻火止血之功。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药品禁忌编辑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编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 |
经销企业 | 通化金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用名称:一清颗粒
【适应症】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袋装7.5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医保类别】乙
【编码】ZF01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