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0-11-09 01:02 |
功能主治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产品名称 | 唇齿清胃丸 |
品牌名称 | 赫阳 |
国家基药 | 否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耳鼻喉科 |
适应病症 | 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规 格 | 4.5g;13袋/盒;200盒/件 |
主要成分 | 大黄、黄芩、龙胆、黄柏、栀子、知母、升麻、防风、陈皮、白芷、冰片、薄荷脑、地黄、石膏。 |
作用机理 | 清胃火。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性状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功能主治 |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补充说明 | 【性状】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凉苦。 【禁忌】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食少、大便次多、便溏者不适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唇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执行标准】部标三册 |
经销企业 | 吉林省赫阳药业有限公司 |
通用名称:唇齿清胃丸
【适应症】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功能主治】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规格】每丸重9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禁忌】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食少、大便次多、便溏者不适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唇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ATC分类】A16A
【编码】ZF00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