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1-02-26 15:23 |
产品名称 | 小儿肠胃康颗粒 |
国家基药 | 否 |
医保产品 | 是 |
中标产品 | 否 |
规 格 | 每袋装5g |
功能主治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国家中药保护产品.3年效期 |
补充说明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国家中药保护产品.3年效期 |
通用名称:小儿肠胃康颗粒
【适应症】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功能主治】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规格】每袋装5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禁忌】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儿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医保类别】乙
【编码】ZF012535